中國歷史上有皇權社會、臣民社會、宗法社會、士紳社會、遊民社會,有黑社會、灰社會,還有《紅樓夢》裡描寫的上流社會、《水滸傳》裡表現的暴民社會。據有人考證,陶淵明在《桃花源記》中描述的「土地平曠,屋舍儼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阡陌交通,雞犬相聞。其中往來種作,」人人自給自足,怡然自樂的世外桃源社會也真實存在過。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國從來沒有過公民社會。在皇權專制主義的長期統治下,中國的黎民百姓只有繳糧納賦服役的臣民義務,而從來不知 「公民權利」為何物。專制統治者嘴上講「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為民作主」、施「仁政」,實際上視人民為牛羊、為魚肉、為草芥,從來都是肆意欺壓與宰割。所謂的「以民為本」、「愛民如子」的「明君」與「清官」,不過是「史官文化」的遺產和某些無恥的御用文人為了粉飾太平、愚弄民眾炮製出來的騙人把戲。
公民社會同社會主義一樣,是從西方引進中國的。顧准先生在《希臘的城邦制度》中專門有一節是介紹公民社會的起源的。在古希臘的一些城邦國家如雅典,公民社會的範圍與城邦政治的範圍是重疊在一起的,從字源上說,「公民「(Polites)的原意為屬於城邦的人。雅典公民不可能在城邦之外發展自己的公民性格,因為離開對城邦政治的參與,也就意味著自我放逐於社會之外,也就不再是社會的成員了。故而亞里士多德說:城邦的一般涵義,就是為了要維持自給生活而具有足夠人數的一個公民社會。不過,在古希臘,公民社會的範圍比較狹窄,婦女、奴隸、農奴、邊區居民和外邦人都不是公民。在伯羅奔尼撒戰爭中「三十僭主之治」的時期,僭主規定雅典公民只能有五千人。「三十僭主之治」被希臘人看做政權被僭奪的時期,當時五千人連名單也未公布,所以只能稱變態,不能算是常態。總之,在古希臘由於受制於城邦和經濟規模以及戰爭等要素的侷限,公民社會範疇的內涵遠不如今天豐富。
經過長達兩千多年的進化,時至今日,公民社會的輪廓與特質已相當清晰。舉其要者:
伸張個人權利。主張公民個人是社會生活的主體,公民社會是為了保護和增進個人的權利和利益而存在的。因此,維護與發展人權是公民社會的首要原則。
倡導多元化。要求個人生活方式的多樣化,組織形式的多樣性,思想的多元化;與之相配合的是提倡寬容和妥協的文化。
公開化和開放性。主張政務活動的公開化和公共領域的開放性。
參與性。公民有權通過投票、選舉和參加中間組織等各種方式,參與社會政治生活和制約國家權力,公民的參與受到憲法和法律的有效保障。
法治。公民社會強調要從法律上保障公民社會與國家的分離,反對國家隨意干預公民社會的內部事務,從而保證公民社會成為一個真正自主的領域,把國家的作用嚴格限制在憲法和法制規定的範圍之內。
自治。公民社會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它相對於國家的獨立性和自主權。只有保持這種獨立性和自主權,公民社會的自身特性才能得以維持。因此,公民社會主張在社會領域實行廣泛的自治,諸如社區自治、社團自治、學校自治、地方自治等等。
志願者結成社團。志願者社團不是建立在血緣或地緣聯繫的基礎上,成員的加入或退出是自願的,並且不以盈利為目的。它是社團成員基於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願結成的團體,是一種非政府的、非盈利性的社團組織。志願性社團為公民提供了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和手段,提高了他們的參與能力和水平。志願者社團愈發達,公民的自組織水平就愈高,就愈有利於社會的良性互動與繁榮發展。
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社會轉型的主題就是要實現現代化,融入世界文明的主流。無數志士仁人為了中國走向文明前仆後繼,寫下了大量可歌可泣的詩篇。在經歷了許多曲折反覆,付出了極為慘重的代價之後,今天人們已經看得很清楚了,中國現代化的主要目標是三個:一、建立較為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二、建立憲政民主政體;三、建立現代公民社會。因為現代化是社會的整體性變遷,經濟、政治、社會、文化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它們之間的關係是互相關聯、互相影響與互動的關係,而不是像服裝設計一樣可以依著靈感隨意剪裁的。歸結起來一句話,中國要想現代化,既不能沒有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也不能沒有公民社會。離開了公民社會,現代化與政治文明就會成為沒有根基的夢幻。中國的轉型之所以特別艱難、特別痛苦,也是與公民社會的薄弱有極大的關係。正像米奇尼克在《通公民社會:展望波蘭民主》中說的:作為公民,我們並不想被看作孩子或者奴隸。反封建運動的基本原則在於人權,是這種理念--每個人和那些君主擁有同樣的權利。這種權利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民主的本質是自由, 這個自由屬於擁有良心的公民。」
中國之所以需要公民社會,首先是因為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公民社會的支撐。我國的市場經濟正處在成長發展的過程中,不規範、不健全之處很多R虼耍(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中國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