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奉新縣干洲鎮工商分局副局長吳悅明於2004年10月涉嫌殺害情婦,並奪得巨款23萬元。6月2日,吳悅明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據中新網6月3日報導,吳悅明,今年39歲,於2004年1月被任命為奉新縣干洲鎮工商分局副局長,因業務關係,與時任奉新縣澡下鎮新安竹業有限公司的出納萬某某相識。2004年6月,萬的一次主動約會,兩人很快的就發展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之後,萬某提出要吳悅明在工作、生活上照顧她,更三岔五要吳悅明買東西,甚至要求吳悅明給她買幢房子。
據中新網6月3日報導,吳悅明,今年39歲,於2004年1月被任命為奉新縣干洲鎮工商分局副局長,因業務關係,與時任奉新縣澡下鎮新安竹業有限公司的出納萬某某相識。2004年6月,萬的一次主動約會,兩人很快的就發展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之後,萬某提出要吳悅明在工作、生活上照顧她,更三岔五要吳悅明買東西,甚至要求吳悅明給她買幢房子。
萬某的要求日益頻繁,令吳悅明感到不勝其煩。2004年10月15日,萬從縣城取出公司資金20餘萬元,便打電話要求吳開車送她回公司,吳表示不願意,要萬某自己搭車回去。但是萬某卻不罷休的一再要求,被糾纏得失去理智的吳悅明竟然頓生殺機。
萬某最終還是上了吳說明的車子,還宣稱身體不適,於是服下隨身攜帶的兩粒安定睡在車上。吳悅明看著熟睡的萬某更是生氣。他將車子往另一個鄉鎮開去。途中,吳以購買苗木為由,在一農民家中借取一把鋤頭。待車子離縣城30多公里時,就用鋤頭對準萬某的腦袋猛打,並用透明膠帶蒙住萬的嘴鼻,萬某就這樣當場被死。
為了盡快處理屍體,吳悅明駕車向修水縣境內駛去,將萬的屍體掩埋在修水境內一個叫毛竹山的地方,為滅跡,吳悅明把死者身上的衣服全部脫下焚燒,把死者包內的23萬元現金藏匿在自己車輛的後備輪胎裡,將死者的耳環、手鐲隨手放進自己上衣口袋,把死者手機拋入另一山澗之中,再駕車原路返回。
萬某所在的公司在萬攜巨款音訊全無情況下,向警方報案。吳悅明於2004年12月中旬逮捕,並且垣承犯案。@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不堪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