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換發第二代身份證的消息兩年前就傳開了,但一直沒有在全國鋪開,這幾天看到不少網友在談論此事,而我所在的城市,居民區都貼出了有關公告,看來,換發身份證,這次是真的了。在確認這件事後,猛然間,一個數字閃現在腦海:換發身份證,要向每位居民收取30元,全國13億多人口,這要收多少錢呢?!就按有10億人需要換發身份證,國家就要收入300億元!300百億元啊,這還不夠驚人的嗎?
300億元是什麼意義呢?對全國1.5萬億美元的國民經濟總值來說,它佔了一定比例;以接近10%的年增長率來計算,它對增長率的貢獻應該是更大。這樣看來,對於2006年的經濟來說,換發身份證真的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增長點。
首先聲明,我對經濟學知之很少,這裡的演算法可能不科學,但是,我覺得,無論你用多麼「科學」的計算方法,我的結論都是成立的:換發身份證所帶來的社會經濟數據,絕對對全社會將有一個很大的影響。畢竟300億呀,這可不是一個小數字。按說,面對這樣看得見的國民經濟增長因素,我們都應該歡呼,因為「發展是第一要務」呀。
但是,我卻高興不起來,首先是感到這個數字太沈重,其次是感到這個數字太悲哀。
感到沈重,是因為這個數字的來源,因為他是取自所有老百姓身上的,經濟條件好的人可能感覺不到壓力,但那些城市吃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和農村中尚未解決溫飽的人,他們一個月的生活費也不到一百元,如果一家有三口人,並且都需要換證,他就要拿出90元,這可是他們家一個人一個月的生活費呀!從他們牙縫裡、腰帶裡刮、擠出的30元,湊成這個增長點,你說它能不沈重嗎?
說它悲哀,是因為這個數字儘管這樣龐大,但卻沒有帶來社會財富的增加,只不過是從個人手裡轉移到了國庫裡。如果經濟發展不能帶來老百姓生活的改善,反而是更加重百姓的負擔,你說它能不悲哀嗎?
也可能有人不同意我的看法,會說:這些錢是工本費,國家並沒有賺錢。或者說:這些錢國家沒有收,是辦證部門收取的,和國民經濟數據無關。還有可能說:收費標準是各地自定的,不可能都是30元。······不管怎麼說吧,如果真是用這些來反駁我,那只能讓人更加悲哀。
——如果這些錢是「工本費」,先不說「工本費」是否真的這樣高,就是收取「工本費」的理由也是站不住腳的。換發身份證,是為了國家對人口的更有效管理,是一項國家的行政行為,其中涉及到的行為成本,根本就不應該來由個體的每個人來承擔。況且,所換身份證裡邊,絕大多數是有效證件,用有效證件換有效證件,何來「工本費」之說!如果新辦身份證或補辦、到期更換,你收工本費還說得過去,對有效身份證來說,一切的「工本費」,只是搜刮的藉口。
——如果這些錢不是「國家」來收取,而是辦證部門收取的,這就更加不合理。換發身份證,是有關部門的職責所在,就是不換發身份證,他們也掙著國家的工資,他們本身不應該在換發身份證的過程中再多得什麼薪酬;而身份證本身所值,再多也到不了30元的地步,也就是說,換發一份身份證,辦證部門就要賺取很大比例的利潤!而這部分利潤,只成了少數人的額外所得,這有什麼合理可言!
——如果以收費標準不是我所說的這樣多來辯解,那我就不多說了,反正我們這裡是每人30元。
300百億呀,希望它沒有進入國民經濟總值的計算,希望它沒有對最低層窮苦百姓的生活帶來影響,希望它不含有新的社會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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