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大都會地區部分居民一、兩年前打算搬入新居,但貸款銀行突然提高首期比例,他們被迫放棄計畫,更慘的是已經簽約並繳了首期的居民,高達數萬元的定金化為烏有,錢房兩空。
紐約時報首先以伊麗莎白和詹姆斯-菲姆(Elizabeth and James Pham)夫婦為例。菲姆夫婦住在同曼哈頓一河之隔的新澤西州霍博肯(Hoboken)市。他們簽約購買新建該市Maxwell Place一套兩居室公寓,公寓價格為956,990元。
他們在2005年簽約,繳納首期93,199元作為定金,並獲得事先批准的抵押貸款支付房價的其餘部分。
因為銀行規定突變,菲姆夫婦拿不到抵押貸款,已簽約買新公寓的9萬多元定金可能作廢。
但去年9月,他們需要完成交易時,幾家銀行都告訴他們必須再增加首期支付比例15-25個百分點。沒有那麼多錢,菲姆夫婦只好通知開放商Toll Brothers說他們無法得到抵押貸款購買那套公寓。Toll Brothers就宣布他們違約,扣留那筆定金。
菲姆女士說,我們要過15年才能再次省下那麼多錢。
菲姆夫婦有年齡分別為4個月和2歲半的孩子,住在霍博肯一套比較小的兩居室公寓。他們是靠使用現有的房屋淨值貸款和菲姆先生作為地產經紀人的收入湊夠了那筆錢,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作為地產經紀人的收入幾乎乾涸。
在一家福利機構工作的菲姆女士說,如果我們要賣掉現有的公寓,我們沒有足夠的錢支付賣房開支,我們真是被困住了。菲姆女士說,開發商根本不打算同我們協商;他們甚至不回我們的電話。她說,銷售經理也拒絕為那套公寓尋找新的買主,並且說不歸還菲姆夫婦的定金是"公事公辦"(just business)。
Toll Brothers的女發言人拒絕評論,因為菲姆夫婦已經提出訴訟,討還定金。
經紀商和開放商說幾乎每個新開發項目都有幾家面臨相同困難的買主。(Streeteasy.com網站列出曼哈頓460個新開發項目,布魯克林438個新開發項目。以此推算,紐約市就會有數千家面臨如此困境的買主。)
有些已經簽約的買主只好放棄定金;有些人試圖重新談判合約,降低買價。有些人想方設法找錢,湊夠新規定的首期,以便拿到抵押貸款。還有不少人"緊縮",選購較小的公寓,從而符合金額較低的貸款條件。而在去年夏末之前,幾乎所有開發商都要求買主簽訂無附加條件的合約,不管他們能否拿到貸款。
曼哈頓地產研究和評估機構米勒-薩謬爾公司總裁米勒(Jonathan J. Miller)新開發樓盤的買主違約事件可能今後幾個月繼續增加。
他說,最初人們乾脆走開不要定金,因為他們被市場嚇壞了;現在出於更實際的原因,失業或者難以拿到貸款。在好轉之前,情況還會惡化,因為只有信貸穩定,這種情況才會緩和。
曼哈頓抵押貸款經紀商GuardHill Financial Corporation執行長羅森鮑姆(Alan Rosenbaum)說,對於購買新建築的人來說,銀行貸款規則改變發生在無法更壞的時刻。
就紐約市來說,金額在729,750以下的房產,銀行一般至少要求拿出20%的首期;對於超過那一門檻的大額貸款,銀行就要把首期提高到20-50%。
因此,要按照曼哈頓去年底的中位數買一套公寓--112萬元,買主一年前已經拿出了11.2萬元的首期,現在還要拿出11.2萬到44.8萬元補平首期差額,才能得到抵押貸款。
紐約時報還列舉了曼哈頓貝特勒(Martin M. Beitler)及其合夥人布勒特(Jeff Bretl)為購買西18街一套173萬元的兩臥公寓,最終17.3萬元定金作廢的事。
同一公寓樓的開發商說,至少還有4個買主簽約時符合抵押貸款條件,但後來拿不到貸款。這家開發商願意退回那些買主20%的定金,但有的買主已經提出訴訟,要求拿回全部定金。
曼哈頓五大道120街的公園五大道(Fifth on the Park)新大樓有160套公寓,目前幾乎完工。最初買主都是繳納10%的首期。目前在已經簽訂的98份合同中,10個買主已經通知開發商,他們借貸有麻煩。
甚至有的地產經紀人也陷入困境。紐約時報提到Halstead Property執行副總裁斯隆(Jill Sloane)簽約購買一套140萬元的兩臥公寓,成交日期原定去年8月或9月。
她已經支付了20%的首期,但銀行後來告訴她再拿出14萬元才能給她貸款。她說,如果2007年有個水晶球(預知後事),絕對不買那套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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