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零售業集團家樂福,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為理由將安徽阜陽的一個競爭對手告上了法庭,這一消息最初由中國官方媒體報導,昨天,家樂福集團在中國的一名發言人向法新社證實了有關消息。
被家樂福告上法庭的是 「安徽家樂超市連鎖有限公司」。家樂福要求在安徽阜陽地區擁有160家超市的安徽家樂超市連鎖有限公司 賠償600萬元人民幣。這一案子是於今年8月18日在安徽省省會合肥開庭的,目前正處於庭審階段。
據悉,被告家樂公司成立於2002年,最初登記使用的企業名稱為「安徽阜陽家樂福商貿有限公司」,名字用的是家樂福,其下屬的超市,在店名、招牌、店面、門牌、促銷條幅、價簽、銷售票據及購物袋等諸多場合,用的也是和家樂福商標完全相同的商標。2009年8月,「家樂福」商貿公司將其企業名稱變更為家樂公司,繼續保留並使用與原告家樂福商標相近似的「家樂」文字。
不過對於家樂福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求,被告家樂公司認為,自己在法國家樂福控告之前就已經改了名字,何況使用「家樂」作為企業中的字號,並不構成對家樂福註冊商標的侵權,是正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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