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魏橋集團供電事件引爆輿論,消息稱,魏橋集團自辦電廠不但為旗下的企業供電,還向周邊的其他企業和居民供電。更吸引眼球的是,魏橋集團的電價「比國家電網低了1/3」,媒體紛紛評論「魏橋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小崗村」。為什麼一家民用電廠能以低於國家電網電價1/3的價格供電?民企供電「魏橋模式」讓誰的臉面難堪?
對此,我在《中國經濟到了最危險的邊緣》這本書中指出,早在2011年,我就代表老百姓和電力壟斷集團過了幾招,逼著中電聯不得不作出回應。而中電聯的這個回應等於承認它們之前扯謊了。之前,當全國的媒體都發布中電聯的消息說電力企業虧損千億時,只有我一個人站出來發問:究竟是你中電聯製造了假新聞,還是五大電力集團製造了假財報?我感覺很奇怪,我們五大電力集團全是上市公司,可除我之外,為什麼沒有人去看看它們的財報,去仔細核實一下消息呢?
第一,中電聯稱:2011年1—7月,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五大發電集團公司電力業務合計虧損74.6億元,但是,我說電廠沒有虧損。因為經審計的財報顯示,華電旗下的華電國際上半年歸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是1.18億元,華能旗下的華能國際是11.78億元,國電旗下的國電電力是11.40億元,中電投旗下的上海電力是1.83億元,大唐旗下的大唐發電是8.54億元。沒有一個虧損!不僅如此,五大電力之外的華潤電力上半年淨利達到20.64億元,這個「外行」竟然成了行業第一,可見發電本身是賺錢的!
中電聯怎麼回應的呢?中電聯承認旗下五大電力上市公司都在盈利,但是卻說上市的只是東部地區的電廠,而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的電廠在虧損。那好,就算其他地方的電價沒有華東地區貴,但是其他地方的煤價成本便宜啊。以一噸5500大卡動力煤為例,華東的價格是852元,黑龍江雙鴨山是690元,新疆卻不到200元。還有山西的電廠怎麼會虧損呢?要知道,東部煤價裡一半都是運輸成本,而山西是產煤大省,為什麼虧得最厲害?
第二,我說電廠用煤的六成都是發改委規定不許漲價的合同煤,所以受煤價衝擊很小,但是中電聯說「合同煤不到電廠全年耗煤的40%,還另需採購更貴的市場煤」。可是明明在2010年煤炭經濟運行情況通報會上,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姜智敏說重點電煤合同兌現率高達90%以上。
中間進了誰的腰包?後來我們發現,這些都被倒買倒賣腐敗掉了。按煤炭訂貨會規定,電煤合同需要有資質的電廠與國有煤礦直接簽署,但是有的電廠經常故意多簽,多出來的一轉手倒賣,差價就進入私人腰包了。但是倒手的話,電廠煤礦都要簽字,其中貓膩怎麼能不知道呢?而有電廠多簽了,必然就有電廠簽不到合同煤!不要急,中間商手裡不是有倒騰來的嘛,正好供你所需。當然,價格就不是合同價,而是市場價了。這種情況,電廠也沒辦法,誰讓你關係不夠硬,搶不到合同煤呢?
當然,我理解作為發電廠利益集團代言人中電聯的窘境,中電聯想要的是漲上網電價,而不是電力零售價,因為零售價確實和它們「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就拿2010年來講,國家電網從五大電力集團購電,平均價格每度僅為0.38元,但是賣給老百姓的價格卻是每度0.57元。也就是說,電網從電廠購來電,然後一轉手賣給老百姓,價格就上漲了49%。其實,中電聯完全可以像廣電告聯通電信壟斷一樣,對國家電網發起反壟斷舉報調查。因為只要國家電網的轉手銷售毛利潤率超過49%,就涉嫌壟斷。
那中間這麼大的利潤去了哪裡呢?國家電監會提供的資料顯示,主要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構成中,折舊排第一佔41.64%,其他費用排第二佔27.15%,職工薪酬佔19.32%。其他費用與職工薪酬佔總成本的46.47%,接近總成本的一半。其他費用估計就是「三公」消費了,而職工薪酬佔企業營收的比例恐怕也是所有行業裡最高的。所以,電廠要以電荒倒逼漲價,最後國家調控還是挺有水平的,就是不漲零售價,而漲上網電價,等於讓國家電網來給電廠出血。
因為電廠的發電量分為計畫內與計畫外,計畫內電量由電網按國家規定支付上網電價,這部分電廠是能賺到錢的;超計畫發電部分,電網則要降價收購,而電網的銷售電價則沒有變化,這部分呢,電廠因為電網壓價所以是虧錢的。因此,對這部分所謂的計畫外電力需求電廠完全沒有動力去滿足。所以,真正的電荒就是電力企業完成計畫電量後,就以停機檢修為名不再多發電。那是誰來制定這個所謂的計畫呢?不好意思,我們盡了最大的努力,研究了所有的公開資料,但就是找不到答案。最後你會發現,電荒的根本原因是我們還在搞計畫經濟,或者說根本的問題是電網改革不徹底。
雖然爭論到最後,國家發改委還是宣布了上調電價。但是我雖敗猶榮,因為至少我的大聲疾呼避免了最壞的結果。我當時呼籲的是:第一,電廠的虧損是上網電價偏低造成的,所以當務之急是調整上網電價,而不是調整銷售電價。這樣,補償電廠的就不是我們老百姓,而是國家電網。第二,階梯電價可以推行,但是必須學學美國,給最低收入階層一個足夠優惠的階梯,別搞一刀切。國家發改委基本尊重了我的這兩個意見,因為現在上調的是上網電價和非居民用電的銷售電價,同時對居民用電又實行了階梯電價。
那我們應該怎麼改革呢?美國的思路可以借鑒一下。
任何人都有權利建設電廠。美國電力法規定,任何個人或團體均可以投資火電項目,沒有電源規劃,投資者需要自己選址。一旦項目交給個人,投資人在決定投資電廠項目之前,會與配電公司簽訂長期合同,沒有長期合同,投資人不會貿然建設電廠,銀行也不會給項目發放貸款。這些工作完成後,5萬千瓦以下的火電項目免於許可,對於5萬千瓦以上的火電項目向州政府提交申請獲得許可證。
政府的第一角色是環境保護。這個許可證不是關於我們政府做的那種是否符合電力規劃、建設地點、建設時間、投資規模、發電小時等經濟事項,而是關於環保。因此和我們的工作重點根本不一樣。我們的思路都是把多少萬千瓦以下的小火電全部關閉,因為我們一直都認為只有大的才能做好。
政府的第二角色是監管電價。美國受監管的公用電力公司主要集中在城市及其周邊地區。電價監管不是為了偏袒消費者或者發電企業,而是保障市場公平,讓大家都有錢賺。受監管的公共電力公司必須向監管機構提交電力資費明細表,電力公司要求調整電價時,監管機構會成立一個審查小組,有重大分歧時舉行必要的聽證,並由行政法官作出裁決。如果調價申請被監管機構駁回,則此前公司多收取的費用要全額退還給用戶。
政府的第三角色是補貼低收入者。美國佔國土面積75%的農村和小城鎮的電力供應主要由不受監管的市政電力公司和農電合作社負責,它是非營利性質的自治供電機構。私營的電力企業不願意去的農村,聯邦政府就要出面。為扶持農電合作社的發展,實現廣大農村小城鎮地區普遍電力服務,聯邦政府主要採取了兩條措施:一是為農電合作社提供30年長期優惠貸款,用於合作社的電力設施建設,極大地降低了農電合作社的供電成本;二是努力確保農電合作社的電力供應,聯邦政府擁有的水電站優先向合作社供應質優價廉的電力。城市裡的低收入人群享受政府的補貼計畫,以加州為例,3口之家收入低於3.25萬美元即定義為低收入家庭。滿足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家庭可以享受電費20%的折扣,並且不隨電價的調整而調整。
這樣的結果就是,城市周圍用電量大的地區有獨立發電商、垂直一體的公立電力企業、公立企業的附屬發電企業等;農村和小城鎮有非營利性的政府資助的發電廠。而且,私營老闆有合理利潤的保證,他們非常樂意在城市和工業區建電廠,從20世紀70年代末期到現在,美國絕大部分新增電力裝機都是由獨立的私營發電企業建造的。而且這種模式不會出現象中國電力企業這樣的巨無霸,在美國有數百家發電企業,美國最大的發電商控制的裝機總容量不到全美總裝機的4%,即便是全美最大的20家發電企業的裝機總容量也僅僅佔到45%。
再看看我們,完全不懂監管,我們的電監會根本就是個擺設。怎麼改革?其實非常簡單,我們只需要做三個改革就能打開局面:第一,允許直供電,強制廢除電網的壟斷批發權。我們應該向英國學習,設立電力交易所(Pool),就像股票市場一樣,要求一定用電量的企業和一定規模的發電企業必須進場公開報價,雙方自行敲定電價和電量及供電時間,只需付給電網一個固定的過路費,而國家電網必須無條件執行傳輸,並有法定義務就差額部分進行調劑。然後再逐步降低電廠和用電售電企業的准入門檻。第二,學習美國放開兩頭,只管中間。對電網單獨定價的辦法,就是不管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將這兩個價格交給市場決定,只需要管住輸配電價就可以了。通過核算電網的運營成本,由監管部門定出一個合理的輸配電價標準。第三,放鬆對零售配電企業的准入,允許國有、地方、股份制、民營資本多元持股。我們從英國監管的實踐來看,只要把前面兩個管好,後面這個配電售電的股權其實就無關緊要了。最重要的是,能不能產生競爭,能不能讓企業的財務足夠透明,能不能讓聽證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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